川观新闻记者 范瑞鸣

3月24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系列政策举措,涉及提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次数、优化首套房认定等六方面内容。新政出台当天,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是什么意思?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适度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将成都市单、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80万元、120万元。对实施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因房屋征收拆迁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144万元。

什么是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

指在政策有效期内,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审核历史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只要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父母患重大疾病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吗?

可以。《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目前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支持35项重大疾病提取,本次政策调整后,缴存人符合重大疾病提取条件的,可申请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

成都取消原“每年上半年提取一次,下半年提取一次”的频次限制,缴存人可自支付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且不受提取频次限制。同时,支持代际提取,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均可申请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

申请材料也进一步简化,依托成都市医保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结算数据,核验重大疾病属实的,不再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及医保支付结算表,实现零材料、全程网办。

购买车位提取需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6年4月8日起,缴存人购买新建住房后,一年内购买该住房同一项目新建车位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车位购置费。每个车位提取金额以网签备案成交价格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