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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晚会起底“荐股分成”骗局,金融机构应如何防范“李鬼”

202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近期市场上出现的“荐股分成”骗局。据报道,有自称为私募机构工作人员的用户在社交平台内“钓鱼”,表示可指导投资者买入卖出某只股票,如投资该股票获利,则机构会与投资者就盈利部分“五五分成”。

沟通中,荐股人员多次表示,“(所推荐的股票)是我们机构建仓的股票,资金安全都有保障”“我们就是靠消息吃饭”“(股票)亏了我们会全额补回来”等,暗示其背后似有专业金融机构支持,确保投资者不受损失。

记者按其指导买入指定个股后不久,该股票便大跌9%,记者只得“割肉离场”。然而,当记者再次联系所谓的私募机构荐股人时,却发现对方早已销声匿迹。记者查询发现,该私募机构为正规持牌机构。随后,记者致电该机构了解情况。

对于“荐股分成”说法,私募机构工作人员表示,“不会这样操作,具体的操作有专门的投资经理去做投资,我们不会在电话里说,这种基本上是诈骗电话”。记者随后卧底一家所谓的荐股机构,终于摸清了“荐股分成”的真相:机构随意指定一只股票,通过话术包装蛊惑客户利用自有本金交易。如指定的股票上涨,则机构坐享其成;如亏损,则直接消失跑路。如此一来,机构便将投资者玩弄于股掌之间,构成稳赚不赔“荐股分成”业务。

属地政府连夜

查封涉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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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晚会曝光的“荐股分成”机构,属地政府迅速响应,并于3月16日凌晨发布情况通报。据通报,有关部门已对涉事公司进行查封,控制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遵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情况通报截图

"非法荐股""场外配资"

等乱象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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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晚会曝光的“荐股分成”骗局外,近几年来,“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相关事件也时常见诸报端、网端。此类行为不仅侵害了投资者利益,甚至可能对资本市场秩序造成干扰。尤需关注的是,随着传播形式的变革,此类非法行为“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欺骗性逐步提升。中国金融新闻网援引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分析认为,从近期类似案例可以看出,非法荐股已形成“身份包装—流量收割—利益分赃”的完整黑色产业链。

监管部门正持续加力,严厉打击上述不法行为。2025年12月,国家网信办会同中国证监会深入整治涉资本市场网上不实信息,依法处置了一批炮制谣言、非法荐股的账号。2026年初,浙江证监局对雪球平台“大V”金永荣开出8000余万元及3年市场禁入的罚单,剑指其荐股后大量反向卖出的“抢帽子操纵”行为。除事中、事后的严查、严打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要真正实现对黑色产业链的源头治理与精准切割,急需构建一套“技术赋能+平台责任+法律震慑”的立体监管体系。

金融机构需靠

前发力捍卫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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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多起非法荐股事件中,荐股机构或个人常冒用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名义,为自身荐股行为做“背书”。通过编造自身“专业背景”及机构“内幕消息”,荐股机构与个人逐步塑造起可信赖、可托付的形象,巧妙利用投资者对“专业荐股”“内幕消息”的信任以及对盈利的渴望,将其诱入陷阱。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被冒名的金融机构声誉也受到冲击。

金融机构应该如何防范这些打着自身名义招摇撞骗的“李鬼”?首先,机构应常态化开展公开信息风险排查,识别试图冒名顶替的不法机构与分子,快速固定证据,并通过平台内投诉反馈等方式,控制有害信息传播。其次,关注投资者各渠道投诉反馈,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厘清情况,采取措施,必要时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的渠道发声澄清。此外,需加强对投资者的宣传与引导,普及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助力提高公众投资素养,守好“钱袋子”。

本期作者

主任舆情分析师 王心怡

编辑:安孟娇 | 责编:朱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