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从3月17日起开展为期两周的全港性重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行人乱过马路及司机不专注驾驶。
在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行人必须遵从交通灯指示,其中绿灯闪动,如果行人尚未在过路处上,则其不得开始横过马路,若无合理辩解而违反规例者,可处罚款2000港元。
3月18日行动第二天,观塘协和街与月华街交界,有十数名交通警员部署,不足一个小时内已截获至少5名违规途人,按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或即时票控。林先生见行车路转红灯,车流停止,虽然行人过路处未转绿灯,但由于赶时间搭巴士回家煮饭给留院母亲缘故,他和同行人士遂提早一两秒偷步过路,最终被警员截停口头警告。一名老翁及一名外佣因冲灯横越整条马路,被即时票控,警员登记他们住址和身分证后,将传票邮寄至其住所。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视频:南都官微运营部 林嘉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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