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白华宇

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针对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网游充值、直播打赏等热点问题,明确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网络消费行为,若未获监护人追认,应认定为无效。并提出: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应予支持。

一系列举措的出台,标志着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有了系统性规范,通过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致力于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法治环境,更平衡了未成年人在网络消费中的行为能力局限,有望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兼顾平台和创作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相关具体事项在法律审理环节中的“一刀切”风险。

如今,针对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和平台打赏,许多平台和游戏运营方均有明确规定,如禁止未成年人用户打赏主播和限制充值金额等。但仍有未成年人通过套用成年人身份证明绕过规定打赏充值的新闻见诸报端。当事家长苦于举证孩子的操作流程,平台也担忧恶意退款破坏商业规则,往往陷入家长“维权难”、平台“定责难”的僵局。最高人民法院此次通过法律审理环节细化裁判尺度,能让细节上的争议在法庭上说得明白,权责划分更加清晰,不仅降低了各方的维权成本,更能让相关方以有法可依的思路稳步经营及维权。

不过我们也应该明白,司法层面的优化和救助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法律审理角度细化措施,是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跨越性一步。仍需要家庭、平台和社会三方协同发力,构筑全方位的防护网。

面对未成年人可能被网络世界吸引和迷失的风险,家长不能只做“甩手掌柜”,更需落实监护责任,提升孩子的网络素养和媒介辨别能力,让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理性看待流量光环和网络游戏引导“氪金”的机制,明白虚拟财富背后的真实劳动价值,让孩子能在数字世界里自我约束。平台作为技术提供方和受益者,应坚守社会责任底线,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禁止打赏、游戏限时等硬性规定;也要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充值打赏溯源,更加精准地识别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消费行为,打通便捷的协商和退款通道,化被动为主动,降低权责风险。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出台更多配套的技术性细则,协助各方高效维权,对违规违法平台加快、加大处罚。

唯有司法公正、家庭尽责、平台自律与监管有力多管齐下,才能真正织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网,让孩子们在数字时代安全、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