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若晔

如何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托得起”“托得好”?3月19日,记者从四川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针对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政策不明确、管理不规范,部分享受政府支持政策红利的机构收费标准仍然较高等问题,四川将加强规范引导,通过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等方式,降低偏高的价格。

“对未纳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杨丽介绍,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收费政策也进一步明确,鼓励其为群众提供更多价格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

结合省情实际,四川提出一些细化要求,充分考虑托育服务机构招生对象为3岁以下幼儿的特殊情况,要求各地保育费收费标准可以根据班型、服务类型不同制定不同收费标准。此外,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根据各地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提前3个月报备、提前1个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