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梓溶

3月16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在一天之内发布5条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告,25名评标专家因在招投标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集中通报处分,涉及成都、乐山、巴中等地的多个招投标项目。

从违规类型来看,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这类情况最为集中,涉及4个项目的20名专家。其中,成都有3个项目涉及15名专家,因未按规定评标但未对结果造成影响,每人被记负面行为积分2分。

另一类是“未按规定要求澄清”及“违规评标且造成影响”。巴中1个项目(5名专家)因未要求投标人对明显不一致的证件进行澄清,影响了结果,被记3分并禁止评标3个月。乐山1个项目(5名专家)因不按标准评标且“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领到此次通报中的“最重罚单”:各记6分并禁止评标6个月。

为何“没有严格对标”或“忘记要求澄清”,就要遭受严厉处罚?长期参与市政项目评审的资深评标专家李明(化名)告诉记者,“评标是工程建设的‘守门关’,专家手握打分权,实质上握的是公共资源的分配权。招标文件是唯一合法的评标依据,如果专家可以随意修改标准,那招标文件就成了废纸,竞争就失去了公平。”

针对巴中案例中“未要求澄清”的违规行为,李明分析,投标文件里名字对不上,属于明显的含义不明确。按规定,专家必须启动澄清程序,给投标人一个解释的机会,跳过这一步,可能直接造成误判,从而废掉一个有效投标,或者让有问题的投标蒙混过关,属于程序上的严重瑕疵。

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负面行为积分直接关联评标专家报酬收入与职业声誉,扣分就意味着经济上的损失(暂停抽取期间将无法获得评标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