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
——《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解读之四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部署“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重点任务。公共服务友好是儿童友好的重要内容。要着力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推出一批“小切口”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举措,让广大儿童享有更加舒心暖心的公共服务。
一、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意义重大
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是保障儿童权益、护航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持续推进,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更加完善、供给质量持续提升,儿童及其家庭对公共服务的期待逐渐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以公益普惠为导向,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硬设施”品质和“软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营造关心儿童、爱护儿童、尊重儿童的友好氛围,有利于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是缓解家庭育儿压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有力支撑。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聚焦家庭所盼、儿童所需,推动儿童友好理念充分融入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回应广大家庭新需求新期待,能够有效减轻家庭育儿负担,缓解家庭育儿焦虑。同时,儿童友好服务还可帮助父母更好平衡工作与家庭,提振家庭生育意愿,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是落实投资于人理念、提升人力资本水平的生动实践。相关研究表明,对儿童的投资是人力资本最有效的投资。推进儿童友好建设,为儿童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保障儿童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优先地位,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儿童,助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投资于人理念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为国家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儿童及其家庭对入学就医、交通出行等公共服务的便利化程度,对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适儿化程度提出新期盼。《意见》聚焦儿童及其家庭所需,持续提升儿童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在政策优惠、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需求,推动儿童公共服务更加普惠、更加便捷、更有温度,为儿童成长发展营造友好环境。
一是推动儿童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便捷可感。生活中,家庭携带婴幼儿或儿童出行不时面临“等候时间长、乘车不便捷”等难题。《意见》从解决家长“带娃出行难”着手,围绕网约车、公交、地铁、火车、飞机等常用工具,提出鼓励引导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先响应携带婴幼儿乘客的出行需求,推动城市公交、地铁以及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儿童出行提供便利,鼓励铁路、航空公司对婴幼儿及其看护人提供优先检票、优先登乘服务等暖心举措,切实指导各地改善儿童出行环境,打造儿童友好出行场景,进一步增强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推动儿童公共服务优待适应儿童成长特征。近年来我国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平均身高增幅明显。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6—17岁男女平均身高,分别比5年前增长了2.1厘米和2.2厘米。“十四五”期间,部分儿童友好建设试点城市结合实际,将国有旅游景区儿童免票身高从1.2米提高到1.3米。湖南省修订景区门票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对14周岁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费)优惠。在此背景下,《意见》积极适应儿童成长发育特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景区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灵活的景区门票优惠措施,让政策红利更多惠及适龄儿童及家庭。
三是推动公共服务友好深度融入儿童生活。《意见》围绕儿童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日常生活场景,提出完善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管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绿色通道、开通通学公交、开放中小学体育场地等一揽子政策举措。从儿童日常生活各个方面着手,增强儿童服务普惠性、可及性,解决儿童及其家庭“托育贵、看病难、出行累”等痛点问题,充分体现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儿童优先”导向。(作者胡文哲,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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