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6日获悉,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

“十四五”期间,我国氢能产业取得积极进展,已初步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截至2025年底,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近4万辆,建成加氢站574座、加氢能力超360吨/天,居全球首位。一批万吨级绿氢、十万吨级绿色氨醇、百万吨级氢冶金产业化项目陆续投产,炼化、煤化工行业实现部分绿氢稳定替代应用,全国绿氢产能约25万吨。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表示,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0到1”的突破,进入到跨越技术经济拐点、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但也要看到,氢能应用面临场景少、绿氢缺、价格贵以及储运加注难等问题,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市场需求有待释放,需要国家层面持续发力、重点支持,通过应用牵引,在“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通知》提出,通过城市群试点,将氢能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交通、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拓展。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根据《通知》,各城市群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以及掺氢燃烧等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

上述负责同志表示,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突出中重型、中远途的重卡以及冷链物流等车型试点推广。N个工业领域规模化应用场景,主要包括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X个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包括船舶、航空、轨道交通、两轮车等,这些场景目前还处于小范围示范验证阶段,但技术创新性强、具备一定发展潜力,是未来氢能应用的重要方向。城市群可视情况探索应用,作为汽车、工业等场景的重要补充。

根据《通知》,申报城市群应按照“地域联通、产业协同、生态闭环”的要求,自愿组合,并协商确定牵头城市。城市群应立足自身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宜氢则氢,避免各场景一拥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三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据悉,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4年。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

记者:郭倩

来源:经济参考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