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是联系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明确,经过5年左右,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总量显著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规模稳步扩大。

《意见》分为六部分,就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使用力度、改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评价制度、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激励机制等作出部署。

■ 优化布局

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使用范围,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均衡发展。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作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到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开展服务,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主动为新就业群体等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加快发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和医务社会工作服务。

■ 扩大岗位规模

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多渠道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引导社会组织根据服务领域和工作需要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鼓励企业结合实际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有条件的机关单位搭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 合理确定薪酬待遇

综合职业资格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水平。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要将工作量、工作难度等作为成本核算主要因素。

■ 完善激励措施

对长期扎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做出重要贡献和突出业绩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鼓励群团组织按规定吸纳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挂职或兼职。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展现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风采。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纳入“最美社会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范围。

监制/李浙  主编/王兴栋

编辑/马玮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