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贤
正确政绩观是指导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也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政法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就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和检验业绩三道题,以实干担当作出有力回答。
为谁创造业绩,旨在锚定价值的“锚”。价值取向攸关政绩的根本方向,决定业绩为谁服务、由谁评判,是回答后续所有问题的根本前提。政法工作的业绩属于人民,也必须由人民来检验。政法系统面对的不是抽象指标,而是群众对安全、正义和秩序的切身需要。
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在政法语境里可以落到两项稳定的公共产品供给。第一项是公共安全。群众对安全的感受来自风险隐患能否早发现、早处置,突发事件能否控得住,日常秩序能否稳得住。第二项是公平正义。群众对正义的体验既发生在结果上,也发生在过程里。程序是否透明,表达是否充分,裁量是否有边界,释法说理是否到位,纠纷能否实质化解,这些细节决定群众的公正感与信任感。
创造什么样的业绩,关乎政法工作的价值如何通过具体业绩得以实现。正确的政绩观在此集中体现为以下三类业绩。其一,更高水平的平安业绩。社会长期稳定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之一,政法系统创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业绩是贯彻落实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重大部署,守护这一奇迹的重要支撑,关键在于实现风险可控、态势可稳、反弹可防,形成持续巩固的稳定能力。其二,更高质量的法治业绩。法治业绩既看结果是否公正,也看过程是否规范,关键在于让程序体验与结果体验统一起来。其三,护航发展的业绩。护航发展的实质是以法治化方式稳预期、稳秩序、稳环境,让市场主体对规则边界更清晰,对执法标准更明确。
怎样创造和检验业绩,事关政法工作价值实现的路径与标尺。怎样创造业绩,关键是把价值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把目标导向落实为务实举措,以科学路径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一是依法履职、遵循规律。依法履职强调权责边界与过程规范,遵循规律强调尊重治理周期与风险演化逻辑。两者结合,才能减少以经验代替规则、以速度代替规范的短期化倾向。二是关口前移、系统治理。坚持把工作重心前移到源头预防、前端处置的关键节点,推动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确保风险处置全程闭环。三是严管厚爱、队伍支撑。严管的意义在于让履职更规范、更有边界,厚爱的意义在于让担当更有底气、更可持续。对政法工作而言,执法记录、案卷质量、释法说理、回访回填等具体环节,看似细碎,实则都要靠过硬的队伍作风与专业能力来托底保障。
用什么检验业绩,关键在于树立科学务实、导向鲜明的评价标尺,以实绩实效检验工作成色。一是从群众感受维度来检验。看安全感、公正感、获得感、满意度的综合变化,尤其看关切问题是否被持续回应、矛盾纠纷是否预防化解。二是从法治效果维度来检验。看执法司法是否严格规范,裁量是否有边界,程序是否透明,释法说理是否充分,纠错机制是否顺畅,社会公众能否形成稳定预期。三是从治理质效维度来检验。看矛盾纠纷化解质量与协同效率,看风险处置是否形成闭环,看基层基础是否真正夯实。四是从长期能力维度来检验。看经验能否固化为规则,流程能否固化为机制,机制能否固化为常态。这四个维度有机统一,把群众感受与实际效果、当下成效与长远建设、个案处置与体系完善贯通起来,可形成完整的业绩评价体系。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为谁创造业绩是价值原点,要求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是内容核心,指明了平安、法治、环境三位一体的可持续治理实效;怎样创造和检验业绩是方法关键,确立了依法履职、系统治理的实践路径与四位一体的检验标尺。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要以正确政绩观为牵引,让政法工作的业绩真正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加强司法审判工作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3&ZD16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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