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延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6〕24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张延明同志的新乡市大东区建设发展办公室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官网审核:张远责编:张菁菁 谢丛蔓见习编辑:王如雪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