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几个典型案例。从案例情况看,有分手后在网络上散布前女友的裸体照片视频的,有捏造行贿事实网上诽谤他人的,有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的,案例中的被告人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网络是公共空间,且与物理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相比,网络上的信息传播速度更快、传播面更广,这就让少数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动起歪脑筋,把网络当成了私人“泄愤场”,对他人进行“网暴”。“网暴”受害者,在心理、精神、个人生活等方面受到的伤害往往极大,这种伤害,相较于肉体上的伤害,有时有过之无不及。另一方面,“网暴”的匿名性往往加剧了施害者的肆无忌惮,受害者受到的无形伤害可能持续多年,影响深远。
从法律角度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现成的,且处于不断完善之中,严重的“网暴”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很多,包括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等。换言之,这样的行为,不是“问题不大”的动动手指的事,其不仅可能违法,严重的已经涉嫌犯罪,是严肃严重的事,“问题很大”。
司法亮剑是对网络暴力的最有效惩治。今天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网暴的典型案例,很及时,也很必要,相当于给大众上了一堂以案说法的“法律课”。了解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明白哪些事是已经越过法律红线的“不可为”之事,是我们每个人都有必要做的,这既是对他人的保护,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来源 | 中国蓝新闻
编辑 | 陈超 王言
责编 | 王霁月
终审 | 孟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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