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红
推动区域协调平衡发展是促进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实施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四大战略,区域经济差距逐步缩小,区域协调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的战略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推动东中西、南北方协调发展。增强区域协调性和联动性,放大东中西部的互补优势,提升区域发展的倍增效应,是有效解决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矛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以三大城市群为引领增强城市群协同联动效应
长期以来,我国逐步构建起以城市群战略为骨干,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框架。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凭借在技术创新、新质生产力布局以及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的优势在全国遥遥领先,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技术创新的策源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切实发挥了动力源作用,并将长期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支柱作用。
2025年,三大城市群GDP占全国总量的44%,其中,长三角城市群为34.6万亿元,占比24.7%;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为15.2万亿元,占比10.8%;京津冀城市群为12万亿元,占比8.6%。2025年,三大城市群的研发经费支出(R&D)占全国总量的62%,其中,长三角城市群为13230亿元,占比33.7%;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为6020亿元,占比15.3%;京津冀城市群为5060亿元,占比12.9%。2025年,三大城市群货物贸易总额占全国总量的68.5%,其中,长三角城市群为17.1万亿元,占比37.8%;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为9.2万亿元,占比20.2%;京津冀城市群为4.8万亿元,占比10.5%。
未来应进一步释放三大城市群的辐射功能,增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其他城市群的联动效应,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布局。
推动区域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
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应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强化区域内产业链分工体系。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龙头、以产业集群为支点,构建中心城市引领的产业链创新链分工协作体系,促进中心城市的总部基地、研发中心、供应链中心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以提升辐射功能,形成中心城市以高端生产性服务为主,周边地区以成果转化、生产制造、原材料提供为主的产业链布局。这方面我国已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如,大湾区城市群已经形成以深圳、广州、香港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的产业集群体系,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无人机、集成电路、纺织品等领域,形成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的产业链。长三角城市群以上海、苏州、杭州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已经形成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大飞机、船舶、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产业链体系。京津冀城市群也逐渐加强创新链协作,逐步形成“北京研发”“天津转化”“河北制造”的产业分工形态。
二是,构建东中西部产业链协作体系。切实提升东部区域中心的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向中西部的辐射带动水平,促进更多研发成果在中西部地区规模化和产业化,做大做强中西部制造基地、原材料供应基地。应深化跨行政区合作,加强区域间规划统筹,着力解决断头路、数字基础设施、新能源基础设施等互联互通问题。建立产业协作的利益共享机制。
三是,促进东中西部数字经济产业链协同发展。“十四五”时期以来,我国发挥中西部城市的绿色能源优势,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在中西部城市布局国家算力枢纽节点,有力促进了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由传统产业向数字经济转型的跨越。如,甘肃庆阳由一个传统的农业之城转型为算力之城。应进一步完善东数西算工程,扩大算力中心、数据中心、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重大生产力在西部布局。
四是依托区域中心城市的人才、资金、技术、产业基础等综合优势,推进以中心城市为龙头的区域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四链融合机制。
推动区域开放型经济协同发展
开放型经济协同发展是发挥东部沿海地区开放优势,带动中西部地区高水平开放,促进中西部产业贸易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应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推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近年来,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极大降低了中西部货物贸易出口的国际物流成本,吸引了大量深圳等地的制造企业在新疆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及广西北海等地设立消费电子、集成电路、晶圆、机械、纺织等产业园区。应以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两条国际物流大通道为依托,进一步推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促进口岸经济向加工贸易、国际物流枢纽转型。进一步完善两条大通道的口岸、铁路、港口、网络等相关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差异化政策支持,增强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开放平台的招商引资吸引力,提升产业贸易集聚效应。
二是,构建以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城市的服务贸易价值链。超大、特大城市通常具有国际化水平高、开放环境好、高端人才集聚、服务业基础雄厚等发展服务贸易的综合优势;周边城市则通常具有土地、房租、交通等成本低,且职业院校大学生资源丰富,具有作为软件、金融后台服务、客服、数据标注、数据加工等服务外包基地的综合优势,应充分发挥区域内的要素互补优势强化分工协作体系,做大做强区域服务贸易价值链。这方面,长三角地区已经形成以上海为中心,杭州、苏州、南京为支柱,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的服务外包分工体系。如,一些总部在上海的企业将服务外包交付基地设在昆山,由此加速了昆山的服务业发展。
三是,增强东部区域中心城市对中西部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聚在东部区域中心城市,中西部城市由于开放水平相对较低,进入国际市场渠道较窄,在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较为薄弱,发展服务贸易与东部地区差距较大,因此中西部应借势借力发展。
四是,构建东中西部地区分工协作的外资产业链。目前,跨国公司的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等高端服务机构主要集聚在东部中心城市,应增强东部中心城市与西部城市的协同性,积极促进跨国公司制造业基地向中西部转移,形成合理的外资产业链布局。按照将中西部地区建设成全球制造业基地的目标,着力推动中西部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承接跨国公司制造业转移创造条件。同时,完善转移地和承接地的利益分享机制,推进税收、统计制度改革,避免招商引资的内卷式竞争。
推动区域营商环境协同发展
营商环境协同发展是实现区域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和开放型经济协同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关键一环。
为此,应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保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为此,一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分割和准入壁垒,推进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数据流等要素自由流动,在企业设立流程、设立期限等方面推进同事同标。二要推进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奖补政策等方面给予当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同等待遇。三要推进监管协同,深化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信息共享机制。四要推进区域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为高效服务、企业征信、联合执法等提供支撑。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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