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10点,成都市锦江万里码头河段,春风带着水汽拂过岸边。随着“成都市2026年春季禁渔暨规范民间放生宣传活动正式开始”的声音落下,身着蓝色制服的执法人员们分组沿河出发,开展巡查。

执法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物料。

在一处亲水平台前,一名中年男子正弯腰提起水桶,准备把桶里的鱼苗往河里倒。执法人员快步上前,“师傅,请等一下。”男子有些诧异:“放生也不行?这不是做好事吗?”

“善意也要依法。”执法人员蹲下身查看鱼苗来源,并耐心解释:单位和个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应向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未经批准放生,可能面临罚款。更重要的是,严禁向开放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否则可能破坏原有生态平衡。

桶里的鱼苗仍在拍水,围观的市民也渐渐多了起来。执法人员把宣传册摊开,指着相关条款讲解:“有些鱼可能带有病原,有些甚至是外来物种,一旦进入天然水域,很难控制。”

“本来是想着做好事,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讲究。”听完解释,男子点头表示理解,没有将鱼苗倒入河中。

沿河再往前,万里桥边一排充氧鱼袋贴地摆放,透明袋体内鱼苗来回游动,水珠在袋壁上凝结;桥面一侧,还摆放着几只装有鱼苗和小乌龟的塑料盆。执法人员立即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导,并逐一核查摊贩的经营主体资质和检疫合格证明。

万里桥边一排充氧鱼袋贴地摆放。

执法人员向摊主介绍相关规定。

一名执法人员拿起一只小龟,对围观市民做起“现场教学”:“本地龟壳颜色偏深,花纹自然;巴西龟耳后有明显红色斑块,是外来物种,不能随意放生。”他说着将两只龟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围观群众凑近细看,有人当场表示:“原来差别在这儿,以后再也不敢乱买乱放生了。”

围观群众和执法人员辨认乌龟品种。

当天的巡查,更像是一堂沿河展开的生态课。

根据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天然水域禁止捕捞、垂钓等行为,目的是保护鱼类繁殖环境。据了解,新修订的《渔业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对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和非法捕捞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当天,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同步开展执法巡查,重点查处非法捕捞、违规垂钓、非法放生和违规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

河水缓缓流淌,鱼苗没有被倒进水里,桥上的摊点也逐步规范。一次劝阻、一次讲解,看似寻常,却是守护一江清水最具体的行动。

春季禁渔,不只是“禁止”两个字,更是对水域生态的一次修复期。在这条城市河流旁,执法的温度与规则的边界,正在被一遍遍讲清楚。

记者 何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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