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2月26日从民政部获悉,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布,办法共6章50条,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设立,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机构等。
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规定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
办法指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依法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规定有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在监护支持、心理关爱、临时性照料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并每年组织或者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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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规上线,给困境中的娃们建了个温暖的“避风港”,让每个孩子都能被温柔托底。
好了,6章50条,把服务细节安排得明明白白:从健康检查到寻亲服务,从生活照料到心理辅导,把救助机构打造成孩子们的 “临时妈妈”+“专属保镖”+“知心姐姐” 全能综合体!
救助对象
要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