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郑州、开封两地正式启动

有奖发票试点活动

面向个人消费者推出“开票有奖”福利

以真金白银助力新春消费升温

什么是有奖发票?消费者在试点城市内,于零售、餐饮、住宿、文旅、娱乐、体育、居民服务等行业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取得合规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即可参与抽奖。单张发票最高可中奖800元,奖金可直接提现或用于消费。

今年年初,为了提振消费,国家宣布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老百姓购物吃饭等消费开具发票有可能中奖。其中,河南郑州、开封两地入选。

活动形式是什么、如何参与?

在开封、郑州两地,消费者只要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消费,获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将发票上传至云闪付等平台,就能参与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活动。

即时开奖:上传发票后立即开奖,奖级最高100元,即开即兑、秒到账;

定期开奖:按月举办集中开奖,设置不同档位奖金,最高800元。

单张合规发票可同时参与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中奖结果互不冲突。目前,两地活动通道已在云闪付APP上线,消费者消费后索取合规发票,进入活动专区上传核验,即可参与抽奖。

值得一提的是,郑州设置了“马年迎春”有奖发票春节专场活动。活动时间从2月12日持续至3月8日,增加了财政资金即时开奖,另外定期开奖加密次数为3次。开封此次发票有奖试点活动整体的中奖率超过80%,目前消费者参与热情较高。

温馨提醒:请广大市民和游客在消费开票前,先行查询商家是否纳入本轮活动范围,以免影响活动参与。

“来豫过年,消费有奖。”除了支持郑州、开封等试点城市开展有奖发票,今年春节,河南推出了“乐购新春·乐享河南”消费季活动,围绕“焕新消费、年货消费、场景消费”3大主线,统筹联动5大板块,预计举办活动超500场,并发放餐饮、零售消费券,更好满足大家多样化的新春消费需求。

附:关于开展郑州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实施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31日

发票参与抽奖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8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参与范围

(一)发票要求:税务部门监制的合法有效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单张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票面信息完整准确、无涂改伪造、虚开红冲等情形。

(二)行业覆盖:涵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重点行业。

(三)参与主体:开票方为在郑州市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购票方为自然人,且姓名与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三、开奖方式和奖金设置

活动采用“即时开奖+定期开奖”相结合的模式,单张合规发票可同时参与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中奖结果互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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