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直接组织跨省交叉巡回检察。这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果?
“覆盖面比较广。”2月6日,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检察侦查厅)厅长王光月在做客2026年最高检厅长访谈时介绍说,最高检派员并抽调陕西、辽宁等10个省份检察业务骨干,对湖北、福建等10个省份的6个监狱、4个看守所、1个未管所开展巡回检察,其中对女子监狱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系首次。
王光月介绍说,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期间,巡回检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察违规“减假暂”、“捎买带”、刑罚交付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发现法律监督线索与发现监管场所执法、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并重,对监管场所的检察与发现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履职问题并重。
对于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王光月告诉记者:“对于面上或者浅表性问题,通过现场检察、及时指出,推动立行立改。对于共性问题,及时梳理,向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反馈。涉及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依法转办、交办。”
记者了解到,《巡回检察工作规划(2023—2025)》已经完成。那么,下一步巡回检察将如何开展?
对此,王光月回应称,将继续按照“哪里问题突出就巡回哪里、哪类问题突出就监督哪类问题”的思路,常态化、精准化、高质效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要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王光月说,持续推动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监管场所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交办的诉讼监督线索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督促相关省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核查办理。
“同时,我们将统筹、规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和应用,推动现代科技应用与传统监督方式有机结合,提高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效率和精度。”王光月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客户端
全媒体记者:单鸽
编辑:史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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