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梓溶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连续发布两则处理通告,两名违规评标专家被调整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一人栽在常见的“收红包”,而另一人则倒在“送红包”上。一“收”一“送”,都未能逃脱监管的“火眼金睛”。

“常见病”:专家收红包 公正天平倾斜

评标专家郑某的案例,是招投标领域较为典型的案例。根据处理通告,郑某在参与某区工程相关项目评标时,收受投标人的财物,直接违背评标专家独立、公正的核心职责。

“在圈内,评标专家被投标方‘围猎’的情况时有耳闻,方式都很隐蔽。”一位有着十年评审经验的匿名评标专家告诉记者,利益输送不一定发生在评标现场,承诺事后答谢等也属常见。评标专家郑某最终被予以警告、罚款2.8万元,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罕见案”:专家送红包 行为严重违法

相较于评标专家郑某,评标专家彭某的行为则显得格外“扎眼”。通报明确指出,彭某“帮助他人为谋取评标过程中的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严重违法并涉嫌行贿犯罪。

评标专家本应是确保公平的“裁判员”,却成为了输送利益的“行贿中介”,这种身份的颠覆性,业内人士也连称“罕见”。“专家主动送钱的情况,这在以往通报中确实不多见。”某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总监李女士分析,“这通常意味着腐败链条可能更长、环节更多。专家可能不再是终点,而是成为了中间一环。”她推测,这可能涉及更为复杂的利益勾连,专家利用其身份和专业为不法行为“穿针引线”甚至“背书”。

双向净化:无论“收”“送” 一律严惩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相关负责人对此现象进行剖析,评标专家收受红包是严重违背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的行为,破坏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公平性和公信力。而评标专家给红包这种主动行贿行为虽不常见,但性质恶劣,利用其“专家”这一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插手、干预招投标流程,从“被动受贿”变为“主动腐化”。该负责人进一步分析,“专家可能以其身份向项目业主单位领导、招标人代表等其他关键环节人员进行不当‘推荐’,或以专业意见为幌子施加影响,其方式比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更隐蔽,危害性也可能更大,因为它披上了一层‘专业建议’的外衣。”

根据通告,两位评标专家均被处以负面行为积分12分,调整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两起案例并列通报,释放出强烈且清晰的监管信号,四川对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零容忍”,无论其表现形式是传统的“收”,还是异化的“送”,只要破坏公平,一律严惩不贷。此次通报,不仅是对涉事个人的严厉处罚,更是面向整个市场的一次普法与生态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