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张磊

根据中国民航局预测,2025年中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将达1.5万亿元,到2035年有望攀升至3.5万亿元。近年来,四川省作为全国首个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省份,深化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改革试点,首创“提前1小时报备起飞”模式,率先成立省级低空空域运行服务平台,8万平方公里试点空域实现“报备即飞”。全省建成20个通用机场、17个民用运输机场和327个临时起降点,开辟通航载客载货、无人机物流、低空观光旅游等航线近200条。四川还拥有82个国省低空领域创新平台,集聚低空经济企业超500家、亿元重大项目超40个,形成无人机、传统通航飞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低空管理、低空安防等“全谱系”产品,中大型无人机产业规模全国领先。

“然而,全国范围内当前仅有深圳等少数城市出台市级低空经济专项法规,省级层面专门性立法尚属空白。”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发现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毅表示,在此背景下,制定“四川省低空经济促进与安全管理条例”,不仅是巩固我省先发优势、破解发展瓶颈的迫切需要,更是服务国家战略、赋能产业升级、筑牢安全底线的关键举措。

罗毅建议,“四川省低空经济促进与安全管理条例”应当坚持政治引领、安全第一、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原则,以服务国家战略、赋能产业升级、保障公共安全、筑牢安全屏障为核心目标,旨在构建权责清晰的管理体制与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创新空域管理与飞行活动规范机制,健全全链条安全监管与数据合规体系,并完善产业促进与权益保障机制,最终为四川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形成可在全国推广的“四川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