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发布关于同意京港澳高速公路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段增设徐水收费站的复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港澳高速公路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段增设徐水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段增设徐水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6〕20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京港澳高速公路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段增设徐水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与京港澳高速公路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段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月29日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编辑|赵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