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李欣璐 陈博 文/图

近年来,多起涉及精神障碍患者的恶性暴力案件引发社会持续关注与激烈讨论。其中,“成都王紫雅案”与“广东叶德志案”尤为典型,二者均造成了无辜生命的逝去和家庭无法弥合的创伤,但最终的司法处置路径却截然不同,共同将当前精神障碍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社区管控及社会支持体系的深层矛盾暴露无遗。

两会期间,针对这一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命安全的民生痛点,四川省政协委员、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小莉接受了四川法治报记者专访,她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当前体系短板,并围绕构建科学完善的治理体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

“‘成都王紫雅案’‘广东叶德志案’的悲剧,本质上是当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体系存在短板的集中体现。” 杨小莉表示,通过对两个典型案件的对比分析,能清晰发现,当前在司法鉴定、社区管控与责任衔接等方面存在诸多关键缺陷,这些缺陷相互交织,最终导致风险防控出现“真空地带”。

杨小莉进一步分析指出,结合案件复盘与实践调研,当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体系的短板可归纳为三大核心矛盾:“一是司法鉴定的专业性、封闭性,与公众对透明度、公正性的期待之间存在差距,容易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二是法律对家庭监护有原则性要求,但缺乏有效的支撑、监督及追责机制,导致部分监护人‘监护不能’‘监护不力’问题突出;三是‘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模式,与精神障碍患者‘全链条’风险管控的实际需求不相适配,部门联动不畅、信息壁垒明显,难以形成防控合力。”

针对上述问题,杨小莉建议,破解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难题,防范恶性案件发生,关键在于构建“权威鉴定、刚性监护、联动管控、社会共担”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具体可从四个方面着手:

以提升公信力为核心,推进司法精神鉴定的专业化、透明化与可审查化改革。启动鉴定标准与程序的全面修订。建议由司法部门牵头,会同法院、检察院、国家卫健委及法学、精神医学界专家,立即启动对《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制定《司法精神鉴定技术规范与程序指南》。新规应明确区分精神病性障碍与非精神病性障碍的评定标准,引入行为控制力、认知影响程度等量化评估工具,并细化从委托、检查到出具文书的全过程操作标准,让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全面推行“三重审查机制”并强化出庭说明。司法机关应严格遵循最高检倡导的“程序合法性、材料真实性、医学-法学关联性”三重审查机制,特别要加强对鉴定材料(如过往病历、监控录像)真实性的比对审查,杜绝虚假材料影响鉴定结论。同时,强制要求鉴定人在重大、有争议案件中出庭接受质询,就其结论的科学依据和推理过程进行详细说明,破解“暗箱操作”的质疑,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探索建立“分级鉴定与复核”制度。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暴力犯罪案件,应委托至少两家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独立鉴定;如结论不一致,或当事人、检察机关有合理质疑的,可由省级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复核,确保鉴定结论的审慎性、科学性,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

以压实责任为重点,构建“支持与追责并举”的监护体系。一方面,提供“刚性支持”,破解监护不能难题。由卫健、民政部门牵头,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协助指引》,明确在患者拒绝治疗但具有危害他人风险时,监护人可依程序向社区、派出所申请协助,形成“监护人申请-社区报告-公安协助-定点医院收治”的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监护人“本人不配合没办法”的现实困境,为监护人履行职责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明确“法律追责”,倒逼监护履职到位。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或相关行政法规中,探索设立“监护失职”罚则,对于明知被监护人有暴力行为或危险倾向,却未采取必要看管、送医措施,最终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监护人,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对于协助被监护人逃避责任(如销毁证据)的行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让监护责任真正“硬起来”。

以数据共享与强制报告为枢纽,打造社区联动预警与干预网络。首先,建设区域统一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社区等多部门的数据资源,在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实现对有风险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动态共享与分级标注(如高风险、中风险、一般风险),授予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基层精防医生相应的查询权限,确保相关人员精准掌握患者动态。其次,实施覆盖关键岗位的“强制报告制度”。通过立法明确物业保安、社区工作者、学校老师、基层民警等为“强制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辖区内人员有符合《精神卫生法》规定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情形,必须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平台报告,触发多部门联合上门评估与干预程序;同时,每季度由各级卫健委牵头,组织各乡镇、社区开展一次本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的清理排查,精准掌握动态数据,实现对症治理,将“王紫雅案”中保安“怎么又是你”的无奈,转化为主动有效的预警行动。最后,将高风险患者管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把各辖区对高风险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报告、管理、服务成效,作为街道(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的核心指标之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以社会共识为保障,营造“关爱不纵容,尽责即保护”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加强权威法治解读。通过典型案例的官方解读,持续向社会传递“有病不等于免责,量刑关键看行为时的控制力与辨认力”的法治原则,纠正“精神病即免罪牌”的错误认知,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精神障碍患者与相关司法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公共资源投入与宣传力度。增加社区精神康复资源供给,推广长效药物治疗,提升患者康复效果;同时,广泛宣传监护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以及监护人可获取的社会支持与协助途径,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理性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营造依法管理、关爱帮扶的良好环境。“成都与广东的悲剧,以生命为代价敲响了警钟。” 杨小莉表示,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必须以最大的决心推动改革,从革新鉴定制度确保公平、夯实监护责任阻断风险、打通部门壁垒实现联动三个维度协同发力,共同编织一张坚实有力的社会安全网,让每一个家庭都能享有安居乐业的基本安全感,这既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对公民生命权庄严承诺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