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提升合规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平台良好生态,携手平台上的经营者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2025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存在下述违法行为: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发布违法广告,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为违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服务。(报道详情:市场监管总局公布4起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成都快购被罚超2600万)
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案件性质、违法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26692904.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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