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车厢将宠物蛇拿在手上玩耍?吓人!

前不久,广东深圳有乘客发布视频举报称,在地铁车厢内,看到2名乘客疑似将活体宠物蛇拿在手上玩耍。对此,深圳地铁客服人员回应称:除了执行任务的军犬、警犬和导盲犬,其他动物都是禁止携带进站的。如果发现宠物蛇,乘客可以来电反馈,地铁方面会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携带活体宠物蛇等动物乘地铁违反了什么规定?若导致其他乘客受到惊吓,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施玉杰律师,对此作出专业解读。

施玉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除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和军警犬外,其他动物一律禁止携带进站乘车。

无论是否造成实际人身伤害,只要引发乘客惊吓、精神不适,或导致财物损失、他人受伤,均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使未直接接触,只要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携带者就需担责,且难以以“已看管”为由完全免责。

此外,若行为扰乱地铁公共秩序,如引发小规模混乱、列车临时减速等后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面临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若引发大规模踩踏事故,导致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若宠物蛇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范畴,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未按规定使用专用标识,私自购买、饲养的,会被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蛇体及违法所得,并处以蛇类价值2倍至20倍罚款;若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还会被责令关闭经营场所,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若私自购买、饲养的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黄金蟒、缅甸蟒等国家二级及以上保护蛇类),且未取得合法许可,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感谢本期嘉宾律师的专业解读!

学法进行时,答题赢话费!

以下是今天的题目——

答题互动(单选)

Q

携带宠物蛇上地铁造成他人受到惊吓,什么情况下要担责?

A. 携带者若已尽到看管义务,就不用负法律责任

B. 即便未直接接触,只要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携带者就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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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星宇

视频|郝雅欣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芳 朱婵婵 罗琪校对|谢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