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何馥君

本想展示手机防摔功能,没想到当场“砸了招牌”。近日,一名小米店员为展示手机的防摔性能,将手机屏幕朝下从手中扔出,结果手机落地后屏幕当场出现裂痕。相关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某账号发布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店员将手机屏幕朝下从大约一人高的位置自由落体,试图展示其坚固程度,结果却导致屏幕碎裂、意外“翻车”。记者了解到,这款手机机型为Redmi Note 15系列,以该系列Pro+为例,其宣传防摔特性搭载了“10倍抗摔”龙晶玻璃。此前,小米集团总裁卢伟冰亲自发布该系列机型的暴力测试视频:锤砸、2.5米高度跌落、50次反复跌落花岗岩表面,手机均完好无损。

记者在小米官方旗舰店搜索该系列机型发现,其中Redmi Note 15pro+宣传包括“真防摔 真防水 长续航”,并号称“十倍抗摔”“超强韧性”。在宣传图底部,有一行需放大才能看清的小字提示:“十倍抗摔及材质强度硬度提升,对比对象为上代产品所使用的屏幕材质,数据源自小米实验室,实际情况会因具体测试环境不同而略有差异……”

产品宣传图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新华社等媒体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现象发出呼吁,消费质量报也曾就此类问题发表相关评论。

该款小米手机防摔演示失败后,不少网友调侃“应该在地上铺软垫,面子和手机都能保住”,也有人喊话小米出面解释,更有不少网友关注:手机摔坏后,维修费用该由谁承担?

四川炜烨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小航分析认为,仅从视频内容看,在手机摔坏前,消费者并未接触手机,损失并非由消费者造成,因此消费者不应承担维修费用。若店员系履行职务,且相关操作符合公司规定,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损失也不应由店员个人承担,而应由门店或厂家自行负责。

那么,小米在产品宣传中提出的“真防摔”“实际抗摔”等功能,是否会因为本次事件被定义为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虚假宣传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足以欺骗、误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行为。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宣传内容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误解。厂商宣传的“耐摔”通常基于实验室环境下的标准测试(如特定高度、角度、地面材质等),而线下演示通常属于营销行为,现场环境不可控,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一次偶然的失败,不足以推翻其基于标准测试得出的宣传结论。

同时,对于网友提出的“已购买同款手机的消费者,若因该视频担心手机实际不防摔,能否要求退货或索赔”这一问题,程小航同样进行了解答:仅凭此次演示失败事件,已购机消费者通常无法直接主张退货或索赔,因为单次演示失败并不等同于同款机型其他产品存在缺陷。如因质量问题退货,则需要证明产品本身存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如果事件发酵,引发大规模对产品质量的质疑,且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或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证实该型号产品确实普遍未达到其宣传的防摔标准,则消费者可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小米尚未对该事件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