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2026年春节与寒假将至,年货采购、亲友聚会、旅游出行、教育培训等消费市场日趋活跃,各类商业广告宣传密集投放。为营造放心、舒心的节日消费环境,让成都市“放心”消费融入烟火日常,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近期监管热点问题,向全市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发布广告合规经营自律指引,提示各经营主体加强自律,依法开展广告宣传活动。

年货广告要注意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普通食品广告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如“降三高”“抗癌”“治疗脂肪肝”“清肺”等医疗用语或易使消费者将其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表述。普通食品不得声称具有“助眠”“缓解疲劳”“增强免疫力”等保健功能。不得将普通食品或固体饮料包装成“养生神药”“减肥神器”进行宣传,不得夸大散装食品功效,确保宣传内容与产品真实属性完全相符。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得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借“春节送礼”“孝敬长辈”等场景,通过夸大功效、虚假承诺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酒类广告不得使用“特供”“专供”“内供”“国宴”等字样进行营销,暗示产品质量更优或助长不正之风。

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识必须合法规范,不得在广告中虚假宣传产地等内容。对于“土特产”“古法制作”“老字号”“非遗”等宣传,应确保有真实、合法的依据,不得虚构或冒用。

促销内容要清晰。发布含有“买一送一”“满减优惠”等促销活动信息的广告中,应明示赠送商品或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旅游及生活服务广告中,对旅游景点、酒店设施、服务标准、行程安排、价格等的描述必须真实、准确,与实际提供服务一致。不得以“免费游”“零元购”为噱头,实际隐瞒强制消费或附加高额费用。通过短视频、图文笔记、网红直播等形式进行“探店”“达人体验”“消费测评”等推广,如附加了购买链接或明确引导消费,必须显著标明“广告”字样,确保广告可识别,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广告中含有年夜饭、节日套餐预订等描述,应清晰告知菜品内容、价格、用餐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实际消费内容和广告宣传一致。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考试通过率、培训效果等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严禁使用“保过”“包拿证”“一次上岸”“官方指定”等用语,误导消费者。不得暗示有考试机构、命题人员参与培训。广告内容应积极健康,不得制造教育焦虑等。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各广告活动主体应建立健全广告内容审核制度,严格依法进行发布前审查。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广告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依法严肃处置。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如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请及时通过12345热线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