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期组织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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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正在公示中,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联系方式: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010-8509305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4524

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 010-61989832

附件: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点击蓝字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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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王李

编辑丨西西 伊凡

来源丨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