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推出17条具体举措,全面加强对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其中,孤独症儿童的关爱服务成为政策焦点。记者从四川省残联获悉,一系列精准、系统的支持政策正密集出台,旨在为“星星的孩子”照亮前行之路。

《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面,要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所具有孤独症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推动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市(州)、县(市、区)全覆盖。

四川省残联康复处二级调研员胡素娟表示,针对孤独症儿童的关爱服务,四川省残联联合省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卫健委、医保局等八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着力构建覆盖筛查、康复、教育、家庭支持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在筛查诊断环节,省残联正推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所具有孤独症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确保儿童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就能便捷享受服务。

康复服务方面,将在完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网络、加强人才培养、规范康复机构管理、定点康复机构质量控制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康复服务质效。

同时,开展孤独症儿童教康融合行动。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研究制定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学校生活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拓展送训补贴等救助内容,推动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应救尽救”。

就儿童如何申请康复救助的问题,胡素娟介绍,6岁及以下残疾儿童申请救助需满足四项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持有残疾人证或符合资质的医疗诊断证明;经专业评估确认有康复适应指征。符合条件者,可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户籍地(或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儿童将被统筹安排至定点康复机构接受专业服务。

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县级残联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进行审核、认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到相应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大众健康报记者 顾钧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