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廉政瞭望全媒体记者 邓苗苗
繁冗文风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不同时期都有盛行,两晋时期,甚至有“博士买驴,书纸三卷,不见驴字”的情况,匪夷所思。“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的风气连带着影响公文,在各个历史时期呈现出重形式、轻主旨,好用典故、多用考据,遣词造句晦涩艰深等特点。
每个时代都有有识之士呼唤文风改变,也有人推崇两汉时期的公文典范,称“两汉诏令,辞气蔼然,深厚尔雅”。这一评价道出了理想公文应有的面貌:语气温和亲切,内容充实深刻,形式典雅庄重。这种文风既保持了官方文书的庄重性,又确保了信息传达的有效性。
“文笔日繁,其政日乱”
公文文风的改革从来不是单纯的文学改革。隋代李谔《上隋高祖革文华书》被认为是目前发现的首篇将文风与政风联系起来,并明确提出对文风进行改革的文书。李谔认为,“文笔日繁,其政日乱”,公文文风会深刻地影响到政风。隋文帝杨坚深以为然,发布诏令“公私文翰,并宜实录”,并动用司法手段保障实施,一时之间“宪台执法,屡飞霜简”。
泗州刺史司马幼之成为这次改文风的反面教材,开皇四年(584年)九月,他因“文表华艳”被治罪。这一强硬举措产生了震慑效果,“公卿大臣,咸知正路,莫不钻仰坟索,弃绝华艳”,隋朝公文一度回归务实之风。然而,隋朝国祚太短,这次改文风并不彻底,这一时期的公文,仍以骈体文风为主。
唐朝建立后,唐太宗李世民认为“至敬无文,至诚不饰”,他主张文章写作须有益政教,尤其强调上书论事要“词理切直”。魏征也批评南朝梁以后的骈文“意浅而繁”“文匿而采,词尚轻险”,是“亡国之音”。在这样的文风导向下,《资治通鉴》记载,文辞浮艳的张昌龄在贞观二十年(646年)的进士选拔中,被考功员外郎王师旦力排众议,列为下等。王师旦对唐太宗解释道:“此辈诚有词华,然其体轻薄,文章浮艳,必不成令器。臣擢之,恐后生仿效,有变陛下风俗。”对于王师旦的评价,唐太宗“深然之”。
但客观来说,骈文依然是唐代公文的主流。比如唐代科举中的判文要求统一使用骈体,这使得骈体公文的优势无法撼动。而韩愈、柳宗元倡导古文运动,虽然强调文以载道,但就拿韩愈本人来说,他自己的公文就偏爱用一些奇险诡怪之词,整体文章佶屈聱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甚至有学者指出,“随其官职的越做越大,这种趋势更加明显”。
文风之弊,累及政风,最终侵蚀的是国家治理的效率与根基。北宋末年,面对金兵压境的危局,大臣邓肃的奏议显得尤为痛切。他将宋金两国的行政效率进行对比,指出:“外夷之巧在文书简,简故速;中国之患在文书烦,烦故迟。”在邓肃看来,文书工作的繁复迟滞,已非单纯的文风问题,而是关乎国家竞争与存亡的政治弱点。他观察到朝廷决策往往搁浅于文牍主义,“群臣无可议者,今日献一策,明日献一言,烦冗琐碎,惟恐不备,此文书所以益烦,而正事所以益缓也”。人人似乎都在积极建言,奏章如雪片般飞向中枢,然而内容多是套话空话,难以在如山似海的文字中找到真正有用的东西。
邓肃怀念北宋初年的文风,因为宋初文人看到了唐人改文风的不彻底,主张进行革新,强化公文议论时政得失的意识,增强公文的功利性,遏制浮靡文风。其中,欧阳修就极力倡导变骈为散,力去浮艳文风,同时又要“捡骈文之金”,“简而有法”。只是,在提倡散体公文创作的过程中,北宋公文又逐渐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为了说理,强化议论,“言愈长,争愈甚”,官员们过多地引经据典,“每论一事,动辄数万言”,出现了邓肃批判的现象。由此,邓肃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简化文书。

因没有遵照抬头制度将“婉贵太妃”抬写两格,工部司员自请罚俸。(图片来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文风矫枉之难
后人将北宋末年的公文称为“颠坠之运”,明朝杨慎评价道:“昔文弊于宋,奏疏至万言,同列书生尚厌观之,人主一日万机,岂能阅之终乎?”
实际上,明朝初年也发生过一件万言奏疏惹恼皇帝的事。
明太祖朱元璋作为事必躬亲的创业之主,对低效冗长的公文有着切肤之痛。罢丞相、揽大权后,他每日需处理海量奏章,而某些官员“不讲章法,拖沓冗长”的文风,无异于对其宝贵时间的掠夺。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下令,要求文书“务从简古”,“凡表笺奏疏,毋用四六对偶,悉从典雅”。但这样的政令,并没有管住某些大臣爱卖弄文采的手。
洪武九年(1376年),刑部主事茹太素上呈一篇长达一万七千字的陈时务书,朱元璋看得头大,让中书郎王敏来读给他听。谁知听到三分之一了,朱元璋还是没听到正题,不由大发脾气,令人将茹太素打了一顿板子。第二天晚上,朱元璋气消了,想知道茹太素究竟提了什么建议,又叫人接着读。直到听到最后五百字,才涉及本题,建议五件事,其中有四件事可行,朱元璋即刻命令相关部门实施。
《明史》给茹太素的评价其实不低,“以平允称,抗直不屈”说明这个人是个正直公平的官员,不过他的文风实在令朱元璋难以接受。这场奏疏风波后,朱元璋亲自把事情经过写成文章公告天下,从此规定了建言格式,要求“若官民有言者,许陈实事,不许繁文,若过式者问之”。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再一次下令:“虚词失实,浮文乱真,朕甚厌之。自今者以繁文出入人罪者,罪之。”
雷霆手段下,官员们再上奏章就简略多了,大都只写实事,朱元璋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据《明太祖实录》载:“洪武十七年九月间,从十四日到二十一日,八天内,共处理内外诸司札凡一千六百六十件,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事。”
朱元璋改革文风的成效还算明显,到了永乐年间,杨士奇等人写《敕边将》,明成祖朱棣还叮嘱说:“武臣边将,不谙文理,只用直言俗语,使之通晓,庶不误事。”可惜,后来繁文之弊再次死灰复燃,孙承泽在《章奏日繁疏》中提到,“近日奏章,较崇祯初年增十之五,较万历中年增十之七”,“密奏日多,则边防愈坏;筹计日多,则财用日亏;启事日多,则人才日锢。此其病在议论多,虚饰亦多矣”。
及至清代,公文形式主义走向另一个极端。文字忌讳更甚,公文规范尤繁,光是“抬头”抬几格都有严格规定。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宁夏将军傅良因在奏折中将“谨”字抬写,被斥为“全然可笑”,受到严厉申饬;嘉庆六年(1801年),又有工部官员因在公文中未将“婉贵太妃”抬写两格,上至工部尚书琳宁、彭元瑞,左侍郎英和、蒋曰纶,下至郎中永祚、额外主事李培元均被罚俸。此类现象表明,此时文牍系统已严重脱离实际,公文并非服务于政务,而成为强化等级秩序与绝对权威的政治工具。
文书积弊带来的后果很快显现,清道光年间,“案牍积压者,至数百千起之多”。身处其中的官员自然能看到案牍崩溃之势,提出了改文风的想法。曾国藩就认为,公文内容必须务实,语言要晓畅、简明,“奏议以明白显豁,人人易晓为要”,他还以白居易诗风为例,“疏能如白诗之浅,则远近易于传播,而君上亦易感动”,强调深入浅出对于公文传播和行政效率提高大有裨益。
清人许同莘同样推崇白居易的文风,并在《公牍学史》中总结了他的治牍之道。他认为,公文至关重要,“执笔者一字之轻重,民之利害随之,造福在此,造孽亦在此”,因此,“一字不可不慎”,“一事而寥寥数语可以了之者,无所谓篇章段落也”。
“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公文文风的每一次变化,都烙上了时代的政治印记。纵观历代文风改革,尤其明朝由严治到复弊的历程,可见人们其实对好文风有着清晰的判断标准,可在实际操作中,文风之变却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是因为形式主义有着顽强的惯性,稍有放松便会悄然回潮。因此,改文风不能仅是疾风暴雨式的整顿,更需融入日常治理,成为一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韧性工程。改文风从来不是老生常谈,唯有将务实、明晰、高效的价值深植于文书行政的肌体之中,方能抵御浮华虚饰的千年积习,使公文真正成为沟通上下、推动政事的清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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