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为博取网络流量,眉山市东坡区一男子竟编造剧本让6岁女儿充当摆拍“道具”,发布虚假视频引发不良社会影响。近日,眉山东坡公安机关依法对涉事男子周某作出行政处罚,并封禁其涉事个人账号。

据悉,2026年1月初,32岁的周某为吸引网络关注、获取流量,精心编造剧本:让自家6岁女儿在视频中扮演“在校内跳蚤市场50元淘到名酒”的情节,视频中所谓“名酒”实为周某家中自有物品。该虚假视频被周某发布至抖音平台后,迅速引发网友关注,相关内容因违背公序良俗、传递虚假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事件发酵后,周某虽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并删除了视频,但已产生的负面影响难以挽回。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查明,周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其通过摆拍未成年人制造虚假内容、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既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健康的网络生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涉事个人抖音账号予以封禁。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不得为博取流量将孩子当作网络博眼球的“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