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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发布中心城区“声环境地图”

划分四类声环境功能区

为适应我市建设发展和区域功能变化,加强区域噪声治理,改善声环境质量,1月14日,《太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对外发布。

此次声环境功能区划适用范围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总面积1416.05平方公里。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所产生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此次功能区区划。区划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系指6时至22时之间时段;夜间系指22时至次日6时之间时段。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共划分四种类型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该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该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该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4类声环境功能区,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该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类为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处)外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和铁路场站。该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适用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据介绍,我市原先执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是2019年划定的。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调整要求,该区划每5年调整一次。本次调整范围涉及城六区共34片区域,相比原有的8片区域,区划更为细化;总面积也比原先的695平方公里增加了一倍以上,比例分布更加合理。

我市将以区划调整为契机,扎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群众参与的共治氛围,让群众在宁静中感受城市温度,为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筑牢生态基础。

记者:任晓明

责编:雷永莉

编辑:罗琳

检查:胡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