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1.99元,包月50元”?
近日,一项名为“地铁代坐”的服务,引发关注。有上海网友发帖称,早高峰期间,可代占上海地铁9号线某特定路段座位的服务,自己上车提前占座,再私下“让座”给买家,交易座位的“使用权”,单次售价1.99元,包月50元。此外,社交平台上还衍生出了差异化定价体系,比如高峰时段加价、冷门线路打折等。
“地铁代坐”靠谱吗?买卖双方私下达成的“代坐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慕丽律师,对此作出专业解读。
慕丽:地铁座位属于典型的公共资源,遵循“先到先得”的无偿分配原则。“代坐”服务实质上是一种“有偿占座”行为,是将本应平等、免费向所有乘客开放的座位资源,通过提前占有的方式,异化为个人牟利的“商品”。此类行为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存在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更关键的是,通过付费“插队”获取座位的行为,侵害了其他乘客的平等使用权,与社会普遍认同的公平观念和公共道德相悖。因此,“地铁代坐”这类交易的法律效力存在重大瑕疵,在司法实践当中,以此类违背公序良俗的事项为内容的所谓“协议”或交易,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这也意味着,“地铁代坐”的买卖双方都面临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对于买家来说,卖家如果收款后未按约定让座,买家可起诉要求履行协议或返还钱款。对于已支付的钱款,理论上虽然可能基于“不当得利”原则要求返还,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对投入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或酌情处理。对于卖家来说,买家如果在接受服务后拒绝付款,卖家可起诉索要费用。法院一般会首先审查合同效力,一旦认定该“代坐服务协议”因内容违法、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那么卖家基于无效合同主张报酬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
感谢本期嘉宾律师的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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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天的题目——
答题互动(单选)
Q
靠“地铁代坐”牟利,有风险吗?( )
A.涉嫌违法,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
B.凭本事占座,买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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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一鸣视频|代博
来源|法治日报编辑|韩玉婷 王贝贝 刘旭雨
校对|谢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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