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邓也

“用完即退,卖家崩溃。”最近,多起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有商家曝光,有学生集体网购演出服,演出后再把带着污渍、拆除吊牌的服装集体退货;有消费者穿着羽绒服旅游后,寄回带有登机牌和油渍的商品并申请退款……诸多类似行为让商家陷入困境。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定初衷,是解决网购信息不对称问题,赋予消费者“后悔权”,同时倒逼商家提升产品质量。自电商兴起以来,“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降低了试错成本,在让消费者“远程”放心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渐形成了基于诚信的健康电商生态,激发了消费活力。然而,部分消费者却将其异化为“免费租赁”“免费试用”的工具,以为只是“薅”商家的羊毛,实则侵蚀着市场的诚信基石。

商家利益受损,为对冲损失,要么涨价将成本转嫁给全体消费者,要么采用“提高退货门槛”“挂上超大吊牌”等无奈手段,既影响正常网购消费体验,也压缩行业创新空间。平台也会陷入商家申诉与消费者维权的两难境地。“退货人”看似占了小便宜,实则透支了个人信用与社会信任,可能遭商家“标记”或曝光,还让真正有合理退货需求的消费者面临更严苛的门槛。显而易见,滥用退货权只会导致多输局面。

遏制滥用退货权,多方共治是关键。监管层面应进一步细化“商品完好”“合理试用”的判定标准,明确污渍、拆标等情形的界定,让执法与维权有章可循。平台可以发挥技术优势,建立消费者信用档案,对滥用退货权账号实施预警、降权甚至限制,同时畅通商家申诉通道,平衡双方举证责任。消费者方面也要加强诚信消费的倡导和自律。

2025年5月实施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为规范退货服务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但真正的改变还需要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自律与担当。消费者恪守诚信底线,商家坚守质量初心,平台履行监管责任,三方发力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回归初衷,最终实现消费者、商家和平台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