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虹口公安分局 通报:
2026年1月8日12时50分许,江某(女,30岁)、吴某(男,35岁)、吴某某(男,25岁)以及漆某(男,48岁)为拍摄视频,由江某、吴某在四川北路天潼路路口斑马线上滞留跳舞,漆某、吴某某在道路上进行拍摄,对该路口正常通行秩序造成影响。目前,警方已依法对上述4人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公共道路不是个人“秀场”。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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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硕 校对 李怀英 审核 陈晨 来源 虹口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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