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虹口公安分局 通报:

2025年1月8日12时50分许,江某(女,30岁)、吴某(男,35岁)、吴某某(男,25岁)以及漆某(男,48岁)为拍摄视频,由江某、吴某在四川北路天潼路路口斑马线上滞留跳舞,漆某、吴某某在道路上进行拍摄,对该路口正常通行秩序造成影响。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上述4人作出行政处罚。警方提醒,公共道路不是个人“秀场”。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来源:@虹口公安分局

编发:鲁天舒

审核:胡琼瑶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