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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95批次

征收土地预公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95批次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获批的长春市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为2公顷。具体征收范围是:北至兴创路,南至文化路(具体界线、地类等信息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

(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严禁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此项规定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原文标题: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95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段懿函

编审:陈芳馨

监审: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