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曹凘源

为系统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在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中注入鲜明四川特色,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系统梳理了四川省在中华文明历史演进中的重要地位,明确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空间格局,构建省级保护对象名录体系,提出保护措施和传承利用要求,为未来十年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到2030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形成,各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活化传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全社会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系统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充分利用和传承发展,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全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达到10座,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总数达到40座,历史文化街区数量达到120片。

按照四川核心价值载体空间分布,《规划》提出构建“五区、四廊”的总体保护格局,以“五区”为统领,对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传承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其中,“五区”包括成都平原蜀文化片区、川东北蜀道文化片区、川南盐酒文化片区、川西北民族文化片区、攀西民族文化及三线建设片区;“四廊”一是以长征线路为依托的长征文化走廊,二是以长江、黄河为依托的生态文化走廊,三是以蜀道、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川盐古道为依托的经贸文化走廊,四是以三线建设陆路和水路沿线为依托的三线建设走廊。

同时,根据四川省历史文化核心价值体系,《规划》还提出构建省级保护对象名录体系,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并结合保护对象类型、价值与保存状况,制定差异化保护措施,重点加强濒危保护和预防性保护。保护对象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民族村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长征遗址遗迹、文化和自然遗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世代传承品牌、古树名木、历史地段、历史名园等21类。

传承利用方面,《规划》从融入城乡建设、深化文旅融合、弘扬历史文化三方面明确11项重点举措。

融入城乡建设方面,《规划》明确,要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跨区域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要塑造城市特色风貌,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推进街巷环境治理,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要将乡土特色文化有机融入乡村建设全过程,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通过数字技术赋能、组织设计下乡活动等方式推进活化利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深化文旅融合方面,《规划》对五区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例如,成都平原蜀文化片区重点打造蜀文化体验线路、三国文化体验线路、灌区水文化体验线路;川东北蜀道文化片区重点打造蜀道经贸文化体验线路、红色文化体验线路;川南盐酒文化片区重点打造制盐、制酒、彩灯等主题研学线路和长江生态文化体验线路;川西北民族文化片区重点打造川西北民族文化体验线路、生态文化体验线路、抗震救灾教育及展示线路;攀西民族文化及三线建设片区重点打造攀西民族文化体验线路、三线建设展示线路、长征红色文化体验线路。

弘扬历史文化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强三星堆、三苏、三国、蜀道等系统化研究传承,构建四川地域文化标识体系,开展跨学科协作研究,定期开展各级各类研究成果交流活动,推进数字化建设,全面优化文化大数据生态体系;要厚植巴蜀文化根脉,高水平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实施天府文艺名作高峰计划,持续打造“文艺川军”品牌,推动川剧、灯戏、皮影戏等民族戏剧不断推陈出新,扩展数字技术应用转化,推动《妙丝禅韵》等系列数字藏品的创作与传播;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鼓励市民参与保护提升项目设计、实施、监督全流程,开展历史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文化主题活动,通过全民参与营造共同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