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要求,进一步优化公证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和企业就近申办公证,广西将对全区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进行调整,相关举措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最新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调整全区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此次调整后,除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外,其他公证事项的执业区域将全面放宽至广西全区范围。对于学历、学位、驾驶证、纳税状况、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已实行“跨省通办”的公证事项,继续不受执业区域限制。
这意味着,今后广西群众和企业在办理委托、声明、合同协议、提存、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保全证据等绝大多数公证业务时,无需再受所在设区市行政区划限制,可根据自身便利,就近选择全区任何一家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除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这几类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外,其他涉及不动产具体权利、状况等事宜的公证,仍须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此举将有效打破公证服务地域壁垒,便利人员与要素流动,特别是让偏远地区群众也能更便捷地享受到优质公证资源,切实降低办事成本,提升公证服务获得感。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做好政策宣传与引导,完善服务衔接,并密切关注执业区域调整后的业务开展情况,加强指导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完善公证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证服务的便捷与温度。
文章来源 | 法治网
记者 | 吴良艺
通讯员 | 黄子珊
编辑 | 夏好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