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正会同有关部门尝试在全市各医疗机构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民生保障举措。
确保伤者在“无费用”情况下
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
据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处处长于海涛透露,“无费用先行救治”,即以政府信用为背书,确保伤者在“无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
记者了解到,北京交管部门2025年全年累计受理群众救助申请2882起,同比上升26.96%,使用救助资金1.17亿元。目前全市救助基金已累计为9059名事故伤员提供救治保障,使用救助资金达5.15亿元。
此外,北京市交管部门已与全市69家交通创伤救治能力突出的医院建立深度合作,通过签订四方协议(公安交管、区卫健、医疗机构、救助基金),推动院内全面落实“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与“救助基金救助绿色通道”。
于海涛介绍,通过有针对性救助举措与死神抢时间,2025年已有254名危重伤员经医疗机构全力救治成功脱离生命危险。
用制度设计
具体诠释生命至上
长期以来,“生命至上”原则被费用问题带入现实困局,在交通事故中,因费用纠纷造成的救治延误屡见不鲜。
比如,有的肇事司机因车辆未投保、经济拮据等原因,事故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救人,而是避责;有的受害人家属面对突如其来的巨额医疗费,陷入“救得起、治不起”的困境;即便医院秉持医者仁心先行垫付,后续费用追偿的繁琐流程也让医疗机构背负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然而,在种种考量和顾虑下,救治伤员却刻不容缓。医学研究表明,严重创伤伤员的黄金救治时间仅为1小时,每延迟1分钟,死亡率就会显著上升。
对此,北京交管部门积极推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让费用问题不再是救治的前置条件,无疑来得熨帖人心。
该措施的亮点在于,在明确“先行救治”的基础上嵌入了系统性治理思维——以政府信用打破“谁先付钱”的僵局,为医疗机构解除后顾之忧,让医护人员能够心无旁骛地投入抢救;既为受害方驱散绝望阴影,让他们在最艰难的时刻感受到城市的支撑;也为肇事方划定责任边界,明确救治优先、追责在后的基本逻辑。
需要看到的是,“无费用先行救治”机制绝非简单的“公帑买单”。
解决交通事故救治的费用困局,从来不是单一部门能够完成的任务,要让“无费用先行救治”可持续运行,需要交管、卫健、财政、保险等多个部门协同发力,构建起“救治-垫付-追偿-保障”的全链条闭环体系。其中,建立科学的资金筹措与追偿机制必不可少。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北京交管部门表示,将以救助基金保障为基础,联动多部门健全救援救治协同机制、优化流程衔接,包括牵头协调将救助政策告知纳入办案程序,筑牢“警医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与“救助基金救助绿色通道”等,通过多方联动保障事故伤员获得及时、专业、有效救治,也是在夯实“系统施策”的底色。
本质上,这是用公共信用搭建起生命保障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制度设计,将对生命的敬畏体现在明确措施上。其效果,从2025年已有254名危重伤员成功脱险就可见一斑。
考虑北京作为首善之区的示范效应,“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的推行,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必将吸引更多地方跟进。
唯有搭建起生命优先的保障防线,让遭遇事故的伤者都能得到及时救治,城市才会更有温度,“人是目的”的价值才能更好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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