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密关系不是‘免罪符’,大家要谨记熟人诈骗的这几个特点,保护好个人财产……”2025年10月28日,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深入当地某社区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办理的一起熟人诈骗、盗窃案件向社区居民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用身边事提醒居民擦亮双眼、提高警惕。

2024年6月,张女士与赵某相识于一场朋友的聚会中。初次见面,赵某身穿名牌服装,开着豪车,聊天时透露出自己优越的家庭条件,自称父亲是某知名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家里有多套房产。赵某体贴入微的关心和优越的物质条件赢得了张女士的芳心。恋爱期间,他对张女士十分殷勤,还承诺为张女士的父亲介绍工作。相处三个月后,张女士彻底放下了戒心,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工作收入如实告知,还把自己家的钥匙给了赵某。

在张女士眼中,赵某就是理想的男友,她甚至开始和对方规划未来的生活。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这看似完美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

2024年12月初,张女士与赵某一起回家时,发现放在卧室抽屉里的首饰盒被动过——里面的黄金手镯、项链、戒指等物品不翼而飞,共计有60余克。张女士立即报警,赵某在现场表现得十分着急,主动提出陪张女士去派出所,还贴心安慰道:“钱不是问题,我可以再给你买。”

公安机关经勘查现场,发现张女士家的门窗完好、无暴力入侵痕迹,且当事人无法确定具体被盗时间,该情形高度符合熟人作案的特征。民警随即对张女士近期接触的人员进行排查,发现赵某并非富二代,也没有在名企工作的父亲,豪车是他租来的,而且在2022年他曾因盗窃前女友4万元现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综合以上情况,公安机关将赵某锁定为重大作案嫌疑人,经进一步调取其手机数据发现,赵某近期的微信账单中有多笔收款来自周边区县的黄金回收商户,与案件失窃财物去向高度关联。2025年3月,桓台县公安局依法将赵某涉嫌盗窃案移送至桓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证据审查过程中,一个细节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赵某母亲文化水平低,平时与人微信聊天只会使用语音功能,但是与张女士微信聊天的“赵某母亲”,却一直是用文字进行沟通。在案发前一个月,“赵某母亲”曾多次通过微信向张女士借黄金首饰,张女士不好拒绝,便通过赵某借给“赵某母亲”三件黄金首饰,共计30余克,直至案发仍未归还。办案检察官怀疑与张女士微信聊天的“赵某母亲”另有其人。针对以上线索,办案检察官与侦查人员积极沟通,引导侦查人员补充侦查。

最终查明,与张女士微信聊天的“赵某母亲”其实是赵某。他在取得张女士的信任后,在自己手机上登录母亲的微信账号,假借母亲的名义向张女士借用黄金首饰后出售,随后更是变本加厉,直接将张女士所有的黄金首饰洗劫一空,出售给邻近区县的黄金回收商户。

2025年5月,桓台县检察院以赵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扎实的证据面前,赵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6月24日,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作者:张鹏 杨婷婷

编辑:操余芳 史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