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2026年1月5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以全链条严管举措守护生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明确防火期、严控火源、压实责任,织密防火“安全网”。
命令划定,2026年全市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2月1日至5月31日为高火险期,各县(区)可按需延长并公示。高火险期发布橙、红色预警时,将启动禁火令,暂停一切野外用火及野外动火作业,部分高火险区实行封禁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野外火源管控设下“硬禁令”:防火区内严禁吸烟、烧纸、野炊、点篝火、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野外用火,禁止烟熏火攻驱虫、丢弃火种等危险行为。特殊情况需用火的,须经县(区)政府批准并落实防护措施;入区车辆、机械需配装防火设备,临时检查站将严查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各地各部门将常态化开展“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为交通、电力等设施开设防火隔离带,强风天气对相关配电线路采取拉闸避险。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文明用火,提升防灾自救能力。
应急处置方面,全市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高火险期联合值守,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火情,将第一时间疏散群众、科学扑救并上报。责任落实上,构建“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护林员包山”五级体系,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毗邻地区联防联控,对火灾肇事及责任单位、个人严肃追责。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2119报警,共同守护攀枝花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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