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绍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从事私募基金等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毫无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航班管理、飞机租赁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绍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绍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绍勇出生于1958年11月,毕业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一级飞行员,1978年加入民航业。

他曾任中国通用航空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航山西省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东航山西分公司总经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司长等职。

2000年12月起,刘绍勇任中国东航总经理、民航总局副局长、中国南航总经理等职。

2008年12月,他重返东航,出任总经理,次年接任董事长一职。2016年12月起担任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直至2022年卸任。

2025年6月28日,刘绍勇官宣被查。

本文综合自:新华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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