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俊伶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宜宾市实际,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发布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命令明确,2026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县(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本地区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命令对全市森林防火区进行划定,按照县(区)火险区域类型划分,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为中火险区;筠连县为低火险区。

命令还就森林防火期内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作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