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1月1日起实施 汽车家电数码等品类均享补贴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质升级,2025年12月31日,自治区商务厅发布公告,明确2026年新疆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自1月1日起实施,至12月31日结束。

本次以旧换新政策分为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及数码智能产品购新四大板块,覆盖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多个品类,为广大消费者送上实惠“大礼包”。

在汽车以旧换新方面,政策分为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两种类型,兼顾新能源与燃油车消费需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针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特定年限的汽油、柴油及新能源乘用车,并新购符合条件车型的情况。其中,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12%补贴,最高2万元;新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10%补贴,最高1.5万元。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则面向通过售卖方式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新购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比例为8%,最高1.5万元;新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比例为6%,最高1.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需满足多项条件,报废或转让的旧车需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销售发票需在新疆辖区内(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且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在自治区内办理。每位个人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只能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及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则按照全国统一品类和标准执行。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以及单件售价不超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智能产品,可按扣除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补贴。补贴设置上限,家电产品每件不超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不超500元,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

公告明确,若上述补贴标准和要求与国家文件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文件为准,新疆具体实施细则将另行发布。自治区商务厅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同步配套开展优惠活动,提升政策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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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黑宏伟

编辑:杨凤

审核: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