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曙公安”1月1日消息,跨年期间,宁波市海曙区两名男子在广场外围药行街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民警发现后,第一时间控制该二人,熄灭、收缴烟花。由于处置及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现场秩序平稳。

目前,该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1月1日凌晨0时0分,新年钟声敲响之际,宁波天一广场上跨年的市民将手中的气球一齐放飞。当时,一名黄衣男子和一名黑衣男子却将手中的烟花向空中喷射,旁边的人吓得纷纷闪开。很快有警务人员过来,黑衣男子扔下烟花跑开,黄衣男子被当场控制。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受到广泛关注。

图源:视频截图

据目击视频发布者介绍,两人燃放的是火焰凶猛的“加特林”烟花,“广场上的人很密集,而且满天的气球如果被烟花引燃,可能引发爆炸和火灾,那就危险了。”

类似的情况此前也曾发生。2025年1月,浙江杭州一名男子为了寻求刺激,在一个近9万人的放飞气球的活动中,向空中喷射“加特林”烟花,引起人群恐慌。当地警方表示,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调查发现,该男子的行为之所以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因为活动现场放飞的数万只气球是氦气气球。如果这些气球里面是氢气等可燃气体,一遇到火源后果不堪设想。

警方提醒:在人员聚集区域,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极易引发爆燃,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