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去世后被发现已与相差38岁的保姆结婚,房产、丧葬费被过给保姆儿子,养女报警并状告民政局,要求判定婚姻无效。近日,此案迎来了新进展,记者从老人的养女赵永秋处获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原告养女按份继承案涉房屋的八分之五份额,被告保姆一方按份继承案涉房屋的八分之三份额。因原告所占份额较多,案涉房屋归原告为宜,第三人保姆儿子协助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告按房屋价值15万元给付被告房屋分割款。
此外对于被告提出的原告未尽到赡养义务应该不分或少分的抗辩理由,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书出示后,保姆方和代理律师曾一个月未点击电子链接进行签收,随后法院线下邮寄送达,对方拒收邮件退回。法院按规定,退回后视为已签收,目前判决书已生效。
二审判决书
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 邓力 审核 蒋波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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