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方便广大自学考试考生,2025年12月30日起,2003年及以后在籍考生(含毕业生)开具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证明”(中文)的办理形式将由现场办理调整为在线办理。

按照要求,考生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考生成绩证明”(中文),获取电子证照,按自身需求自行打印。办理结果为电子证照,长期有效,不再出具纸质证照。依照相关规定,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一考生持有多个准考证号的,可按准考证号分别出具证照。已出具证照的考生,若个人信息或课程成绩有更新,可重新申请出具新证照。因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无法在线办理的,须持规定的纸质材料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审核办理。考生如需要外文成绩证明,可持中文成绩证明到公证处公证翻译。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5月31日为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将收集各方反馈建议,优化办理流程和相应系统功能。

此外,2003年以前毕业生开具“考生成绩证明”(中文)仍为纸质证照,可通过“在线办理”功能申请在线预审。省教育考试院将遵循“数据优先判定、必要时档案辅助核查”原则,在确保信息准确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考生到现场办理的情况。

记者:宋子婷

编辑:宋丽娜

审核:冯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