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
12月30日起
成都将试点设立7个低碳交通示范区
全时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具体如下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2025年成都市试点设立
低碳交通示范区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试点设立7个低碳交通示范区,并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实施试点区域
(一)武侯区九眼桥片区
武侯区江天路、丝管路。
(二)高新区铁像寺片区
高新区盛安街(盛华北路至铁像寺路)。
(三)高新区府滨南路片区
高新区府滨南路(世纪城东路至五岔子大桥)。
(四)锦江区栀子街片区
锦江区栀子街(喜树街至椿树街)。
(五)锦江区绿道片区
锦江区水津街、均隆滨河路。
(六)金牛区绿道片区
金牛区星辉东滨河路、星辉中滨河路。
(七)青羊区宽窄巷子片区
青羊区宽巷子、窄巷子及井巷子。
二、实施对象
所有机动车。
三、实施内容
上述道路全时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转发提醒身边的司机朋友
来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都发布
编辑 李扬
责编 王萌
审核 杨东
点亮♡,持续关注!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