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骥
为切实贯彻《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职工婚假的相关规定,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2月26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大职工婚假规定执行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落实职工婚假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旨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职工依法享有“甜蜜假期”不缩水、待遇不打折。
《通知》强调,保障职工依法享受婚假不仅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它关乎千万家庭的幸福和谐,是提升广大职工职业归属感、生活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一环。
针对实践中可能存在的标准不一、执行走样问题,《通知》聚焦严格执行规定,确保婚假制度落实到位,提出了三项要求。落实婚假标准。用人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文件以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执行。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均应不折不扣地享受条例所规定的婚假天数,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设置或变相设置享受门槛,不得擅自缩减假期长度。保障带薪休假。《通知》明确,职工在依法享受的婚假期间,其身份视为“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婚假期间的工资报酬。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扣减、拖欠职工在婚假期间应得的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各项福利待遇,确保职工“带薪休假”的权利落到实处。规范休假流程。为方便职工并规范管理,《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婚假申请与审批制度。当职工提出合理的婚假申请,并按照单位规定提供结婚证明等必要材料后,用人单位应当予以保障并及时办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批准职工的婚假申请。同时,《通知》鼓励用人单位在保障运营的前提下,体现管理弹性与人文关怀,采取更为灵活的安排方式,方便职工根据自身情况筹划和享受这一重要假期。
为确保规定从“纸面”落到“地面”,《通知》强调加强监督宣传,畅通职工婚假维权渠道,构建全方位保障网络: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人社部门要把用人单位落实婚假规定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重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执行婚假制度、不依法支付婚假期间工资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畅通维权通道。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渠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渠道将保持畅通无阻,对涉及婚假权益的举报投诉和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及时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职工婚假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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