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索要百万欠款,本以为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没想到深挖之下疑点重重。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揭开了百万债权背后的真相。 

故事要从原告小海说起,小海声称自己通过债权转让获得了被告小军欠第三方小李的102万元借款债权。 

原审中,被告小军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据小海提交的欠条、借款合同、银行转账流水等证据,判决被告小军败诉还款,该判决后还进入了执行程序。 

可案件到了再审阶段却发现,本案的核心证据均为伪造。 

小李在庭审中承认,其与小军之间根本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其提交的欠条、借款合同、银行转账流水等证据均为单方制作,均无债权人签字。关键的多笔银行转账流水,均为作图软件对真实流水进行伪造、变造而成,实际收款人和金额和所谓的“102万元”借款完全对不上,而用以证明已通知债务人的短信截图,实际上也并未发送。 

净月法院再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均系伪造,基础债权债务关系并不真实存在,为此,小海基于虚假债权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存在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 

法院遂判决撤销原判决,驳回小海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针对小李伪造重要证据、虚构债权、严重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司法惩戒。鉴于其行为已涉嫌虚假诉讼等刑事犯罪,法院同时已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净月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李哲庭后表示,诚信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法庭绝对不是玩弄法律技巧、谋取非法利益的场所。随意伪造、变造证据,捏造事实提起诉讼,不仅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更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司法公信力。任何企图通过虚假诉讼“打假官司”占便宜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来源|法治日报编辑|韩玉婷 张博 岳铼

校对|王子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