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充1.41度电,电费0.72元,充电服务费却高达2.49元,是电费的3倍多。”近日,多位西安市民反映,电动自行车充电时服务费远超电费,且定价机制不透明、收费标准五花八门,这笔“充电账”让人算不清、看不懂。
阳光新地小区的充电桩。
市民反映
服务费成“大头”
定价依据“稀里糊涂”
12月22日至23日,记者在多个小区走访调查,梳理多份充电账单发现,服务费高于电费已成为普遍现象。
雁塔区世家星城小区的崔先生充电2.61度,产生电费1.34元,服务费1.55元,后者略超前者;未央区朱宏路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家属院的惠女士充电0.67度,产生电费0.34元,服务费0.81元,后者为前者的2.4倍;莲湖区东尚观湖小区的陈女士更无奈,12月22日,她给电动自行车充了1.41度电,一共花了3.21元。其中,电费花了0.72元,充电服务费高达2.49元,充电服务费是电费的3倍多。
“原本以为充电成本主要是电费,没想到服务费才是大头,长期下来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家住北二环与明光路交汇处东北角海璟台北湾小区的王先生说。
除了占比高,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混乱更让市民困惑。惠女士所在小区的服务费分9个功率区间计费,0至80瓦的功率,每小时服务费为0.1元;80至120瓦的功率,每小时服务费为0.13元;120至170瓦的功率,每小时服务费为0.16元……未央区锦春巷雅荷紫金阳光小区的服务费则分三档,300至600瓦区间收费达0.3元/小时;一路之隔的万科悦府小区“闪开来电”充电桩,服务费统一为0.51元/度。周边的阳光新地小区“车充安”充电桩的收费方式则为每小时收费0.34元,电费与服务费没有分开计费。
“不同品牌规则不一样,有的按功率,有的按时间,还有的按电量,太复杂让人看不懂。”从事配送行业的小王每天都需要充电,对收费差异感受尤为明显,“问客服也说不清楚定价依据,只说是市场调节。”
行业揭秘
成本压力与计价切换
推高服务费“存在感”
充电服务费到底覆盖哪些成本?为何会居高不下?记者采访多家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了解到,在现行市场模式下,服务费是企业回收前期投资、维持运营的主要渠道。
从充电桩采购、车棚搭建的硬件投入,到设备维护、保险保障的持续性支出,再到人工巡检、故障处置的运营成本,最终都折算进了每一笔服务费中。“设备有成本,收取服务费就得把这些都考虑进去。”充电桩运营维护工作人员薛先生坦言。
薛先生表示,很多小区的充电桩当前价格是参考周边区域市场价综合制定的,调价时间并不固定。另一位从业者则透露,小区物业收取的电费价格,也会直接影响服务费高低。“如果物业收我们的电费高于政府定价的0.5109元/度,运营成本上去了,服务费自然会跟着涨。”他说。
但当被问及服务费的具体定价依据时,多家运营商均语焉不详。世家星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小区公共充电桩由物业引入管理,服务费标准是参照周边小区均价制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计费模式的切换,也让不少车主产生了“涨价感”。记者了解到,2024年9月前,多数充电桩采用按时计费模式,同等时间内大功率电动车充电量更多,相当于“占便宜”;而自西安推行“电费+服务费”分离计价、按电量收费的模式后,大功率车主的充电成本随之明显上升。崔先生对此深有体会。
“去年9月之前,我们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是1元充3小时。后来改成了‘电费+服务费’的计价方式,电费按每度0.5109元收取,服务费则是每小时0.21元。”崔先生举例说,以一辆700瓦功率的电动自行车为例,以前充6小时只需要花两元;现在充6小时,光是服务费就1.26元,再加上4.2度电对应的2.15元电费,总共要花3.41元,费用比之前高了不少。
政策明确
市场调节价需守“明码标价”底线
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问题,西安市早在2024年9月便由市发改委联合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明确了“价费分离”的核心规则。
根据通知,居民小区内充电电费执行0.5109元/度的政府定价,严禁加价;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运营商需遵循“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制定。同时要求运营商在充电桩、小程序等醒目位置公示电价与服务费标准,充电后及时推送电量、费用明细。
通知还明确了关键时间节点:2025年1月1日起,全市需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未完成改造的运营商,服务费按次收取,且单次费用不得超过电费标准。
针对市民普遍反映的服务费过高、定价不一等问题,12月24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了西安市发改委价格处。工作人员明确解释,电费依据《陕西省定价目录》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标准为0.5109元/度。而充电服务费未列入陕西省定价目录,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充电设施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自主制定价格,这直接导致了不同品牌、甚至同一品牌在不同小区的收费差异。
“但是市场行为并不是说不能管。”工作人员进一步指出,充电桩占用的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资源,业主有权要求运营企业将成本收益“算清楚”,并有权利选择或更换服务企业。
“如果充电设施经营者服务不好、收费不合理,全体业主可以向物业反映,要求对方退出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查处。”该工作人员强调,出台文件的首要目标是推动户外充电、保障安全,同时推动明明白白消费。市民若发现身边充电桩存在未明码标价、公示不清或价格虚高问题,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通过相关热线反映。
破局之路
多方协同发力
算好充电“民生账”
记者走访发现,部分小区未实行电费、服务费分开计费,车主根本无从核算明细。还有不少公共充电桩的服务费公示存在信息不全、字体偏小、位置不醒目等问题,消费者的知情权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对此,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震表示,在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当下,商家须严格遵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若消费者认为服务费公示不清或价格虚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申请执法部门取证认定。
西安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丁亮认为,西安虽已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相关《通知》,但政策落实仍存挑战,需政府、社会、企业合力破解。
丁亮建议,发改部门细化公布服务费参考范围,市场监管部门畅通投诉渠道、处罚通报违规企业;街道社区联合物业规划建设充电设施,督促运营商公示费用明细,鼓励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参与定价协商。
“充电桩是保安全的民生设施,需激活业主监督议价权。”丁亮表示,可通过充电车棚引入广告、自动售卖机等多元经营分担成本,由属地部门牵头公开遴选运营商、商定服务费标准。
鉴于小区充电服务的民生属性与自然垄断特性,丁亮提出,应设服务费上限,要求企业公开利润空间。最终要以街道为单位统筹布局,引导基层组织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与运营商商定公允价格,实现多方共赢。
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需多方合力
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代步的“国民座驾”,目前普及率很高。截至2024年5月,西安市已登记挂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376万辆。严禁电动车及电池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并被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的户外充电需求,促进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的快速发展。但由于目前市场发展不规范、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监管不力等原因,在全国许多城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乱象频出,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充电贵成为新的民生难题。
2024年6月,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2024年9月,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乱象,我市也发布了《关于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电量单独计量,服务费改为按次计收且单次不超过电费。但从政策落地效果来看,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仅一些充电桩服务企业没有真正执行“服务费按次计收且单次不超过电费”的规定,而且还玩起了通过调整充电功率以延长充电时间,增加服务费收入;后台修改参数制造“虚标电量”,误导用户以为电量不足等“猫腻”,让电动自行车车主频繁遭遇“充电刺客”。
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事关民生和小区消防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完全交给“市场”,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统一规划布局,加强监管监督,并引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社区自治力量,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和充电桩运营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使得收费价格趋于合理;在强化对充电服务企业监管的同时,也需打通充电服务链条上下游的供电企业和设施运营企业之间的“堵点”,解决充电服务企业的难题,让企业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让居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是当前城市治理和居民生活中一个突出的痛点,涉及安全、便利、成本等多个维度,要解决好需要政府、企业、社区等多方合作。我们相信,在政策引导、技术创新与用户共治的协同发力下,未来西安电动自行车一定能实现“充电自由”,告别“充电刺客”。(杨斌鹄)
文/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姚瑞丹
编辑:安之
审核:彭彭、陶文
出品: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西安报业·西安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抄袭、摘编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数字报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